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谁提出来的?开展多长时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三个“事关”)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原则是什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五、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深入推进阶段,黑恶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解决治标问题。
2019年:重点攻坚阶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解决治根问题。
2020年:建章立制阶段,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解决治本问题。
六、 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七、扫黑除恶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什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扫黑除恶”中的“黑”和“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一、打黑与扫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十二、黑恶势力“保护伞”有哪几类?
保护伞的三种类型:一是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共同犯罪的;二是包庇涉黑涉恶犯罪人员,为其通风报信、毁灭证据、帮助逃避打击等行为;三是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压案不办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
十三、“一案三查”是什么意思?
涉黑涉恶案件要做到“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最后还要对其所在的村或者单位、行业、系统、领域开展治理。
十四、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民政、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十五、村(社区)“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十六、 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七、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十八、什么是“软暴力”?
指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十九、扫黑除恶在哪些领域开展综合治理?
各地要根据老百姓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在重点乡镇或村、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综合治理。
二十、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举报方式:(1)拨打政法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2)通过政法机关发布的便民平台进行举报;(3)通过信件或是当面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
全国举报电话:010-12389。
丹东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15-2145852、627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