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学金 > 正文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规定

【来源: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规定 | 发布日期:2021-04-15 】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规定


   奖学金是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大措施,为适应教育改革的新形势,重新制定奖学金条例。

    一、凡是在籍高职、中专、初中起点的学生均有资格获奖学金。
    二、获得奖学金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严谨,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有一定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良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上早、间操,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
    三、学生奖学金等级比例及金额:
     1.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每年)。
     2.一等奖学金占班级总人数比例的3%。奖学金金额:1500元/人(每年)。
     3.二等奖学金占班级总人数比例的4%。奖学金金额:1000元/人(每年)
     4.三等奖学金占班级总人数比例的5%。奖学金金额:800元/人(每年)
     5.四等奖学金占班级总人数比例的8%。奖学金金额:500元/人(每年)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考核依据:以学期综合素质百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为依据,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2.资格确定: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各科成绩达90分以上,综合素质百分考核成绩均达90分以上;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德育百分考核成绩达90分。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德育百分考核达85分以上;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德育百分考核成绩达75分以上;四等奖学金获得者德育百分考核达60分以上。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没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3.等级确定:
      (1)将个人学期综合素质百分考核得分总体班级排序,按规定取百分比,确定等级。
      (2)对得分总值序号排前,但不具备获该等级奖学金资格者,进行名次后移,直到应得等级位置,资格列前者,位置上移。
      (3)若班级具有等级资格的人数不足,实行空额规定。
    五、评定奖学金工作程序:
学期末,以班级为单位独立进行,根据表格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班级存档备用,一份交学生处,经学生处批准后逐月发放。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评定奖学金资格: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处分前;
     2.降级未满一年(或随班跟读未满一年)。


【发布人:材料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