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于指导教师开展辅导答疑工作,适用于我院全部理论课与实训课,本标准未指明的要求及标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1.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一般在自习课时间进行。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2.辅导答疑由任课教师负责,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5.原则上要求每周辅导一次,做好辅导答疑记录。
6.辅导地点可根据学生实际选择在自习室或教师办公室开展。
【发布人: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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