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为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领军、特色鲜明的全国机械行业高水平现代化高职名校”做出更大的贡献,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大学生党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党支部评选条件
1.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好。党总支、党支部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学院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2.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院“双高”建设中身先士卒,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推荐先进党总支要求总支支委和所属支部支委班子成员2018—2019年度无违法违纪受查处对象、所属部门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推荐先进党支部要求支部党员2018—2019年度无违法违纪受查处对象、所属部门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党务工作务实有成效,规章制度完备,机制运行规范,能运用创新思维开展工作,党建活动富有特色。
5.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广泛拥护和一致认可。
6.在党员发展、组织生活等工作中无重大失误。
7.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工作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的党员。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委决策部署,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尤其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双高”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能严于律己,尽职尽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被推荐者需为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取得优秀等级的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取得显著成绩,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属党总支(或党支部)工作成绩显著,支部管理规范,凝聚力好。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能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工作中能尽职尽责,无重大失误。
6.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支部各项工作中,组织得当,率先垂范,能凝聚团队力量,打造过硬基层党组织。
(四)优秀大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技能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获得过奖学金。
7.顶岗实习期间,能严格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8.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二、方法和步骤
1.推荐。在各党总支酝酿讨论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个人候选人名单。
2.考察。由组织人事部对各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院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3.评审。按照规定限额,党委研究决定最终拟表彰名单。
4.公示。通过学院内网公示拟表彰名单。
5.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进行表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三、名额分配及要求
(一)名额分配
先进党总支:2个,经考核为机械系党总支和机关党总支。
先进党支部:7个,其中自控系、仪表学院、材料系、信息系、珠宝学院、黄海学院和基础党总支各1个。
优秀共产党员:30人,自控系3人,仪表学院2人,机械系2人,材料系2人,信息系3人,珠宝学院3人,黄海学院2人,基础党总支4人,机关党总支9人。各党总支推荐的优秀党员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最多不超过1人(机关党总支最多不超过2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15人,其中机关党总支4人,机械系党总支2人,其他党总支各1人,党务系统职能部门(组织人事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党政办)2人。
优秀大学生党员:7人,每个院系推荐1人。
(二)奖励办法
先进党总支奖励党建经费4000元,颁发奖牌。
先进党支部奖励党建经费2000元,颁发奖牌。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大学生党员,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三)评选要求
1.教工优秀党员需在学院工作满两年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任职满一年以上。学生党员可为今年“七·一”前转正的预备党员,并择优推荐一名参评省优秀大学生党员。
2.评选结果上报。6月5日前,各党总支将推荐名单及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员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材料格式见附件)和审批表的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审批表单独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
中共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